担保]ST和科(002816):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ST和科(002816):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图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和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1,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科达超声”)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和科达超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就该笔借款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和科达超声在上述借款合同内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营范围: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开发、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系列超声波清洗机、超声波焊接机、工业用冷水机、电脑控制机械及相关设备、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生产。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和科达超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和科达超声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00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33.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